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朱愛勛
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現就《江蘇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作如下說明。
一、立法必要性
傳統工藝美術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動代表和重要傳承載體,對服務人民美好生活、推動區域經濟發展、促進國際經濟文化交流發揮了重要作用。我省傳統工藝美術歷史悠久、品種豐富、技藝精湛,涵蓋工藝雕刻、工藝陶瓷、工藝織繡、漆器工藝、工藝家具等11大類100多個小類,是我國重要的傳統工藝美術集聚區之一。1993年8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江蘇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暫行條例》,1997年7月31日修訂為《江蘇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條例》的施行對推動我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但由于《條例》施行的時間較早,主要內容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亟需進行修改。
(一)修訂《條例》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舉措。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要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并圍繞堅定文化自信、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去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強調,在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上探索新經驗,加強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通過修訂《條例》,能進一步深化落實黨中央關于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最新要求,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創造性,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不斷發揚光大。
(二)修訂《條例》是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傳承、創新發展的客觀要求。傳統工藝美術由世代相傳而來,更需要與時俱進、勇于創新。通過修訂《條例》,有利于深入挖掘傳統工藝美術的文化內涵和時代價值,推動科技創新、數字賦能、文旅融合,推進傳統工藝美術行業品牌化、融合化、現代化發展,讓傳統工藝美術在新時代展現魅力和風采。
(三)修訂《條例》是推動傳統工藝美術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際需要。近年來,我省傳統工藝美術產業發展迅速,但與高質量發展要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比,還存在產業化程度不高、技藝人才隊伍需要壯大、與文化旅游和數字經濟等產業融合不夠、品牌創造力不強等問題。亟需通過修訂《條例》,有針對性地解決這些問題,打造更具創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續的傳統工藝美術產業生態。
二、起草過程
2023年8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專門制定了《條例》起草工作方案并成立了起草工作專班,在充分學習國務院《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以及借鑒廣東、福建等省做法基礎上,開展實地調研,組織地方政府部門、企業、行業協會、工藝美術大師等召開座談會,先后多次向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及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召開專家論證會,按照要求完成了初稿起草、調研座談、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規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集體討論等立法程序。2023年12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向省政府報送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
省司法廳對《條例》進行了立法審查,向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13個設區市政府、長三角其他兩省一市司法廳(局)、項目掛鉤聯系的省人大代表、工藝美術行業協會書面征求意見,通過江蘇政府法制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赴蘇州市、宜興市開展立法調研,聽取各相關方面的意見。在此基礎上,省司法廳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反饋的意見建議逐條研究、反復修改,形成了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條例(修訂草案)》(修改送審稿)。在此過程中強化與省人大法制委、財經委協調溝通,得到了有力的指導和支持。4月28日,省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條例(修訂草案)》。
三、主要內容
《條例(修訂草案)》共28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主體職責。為加強對本省區域內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發展,草案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相關部門以及相關社會組織的責任。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工作的領導,將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扶持傳統工藝美術產業,促進傳統工藝美術繁榮和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作為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文化和旅游、知識產權等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規定,傳統工藝美術社會組織按照組織章程和行業規范,協助做好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工作。
(二)突出品種技藝保護。草案明確建立健全傳統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目錄管理制度,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能采取具體保護措施,包括搜集整理建立檔案、征集收藏優秀代表作品、對瀕臨失傳的傳統工藝美術技藝進行發掘和搶救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為傳統工藝美術產品組織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此外,還從原材料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產品質量管理、建立保密制度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為了有針對性地加強人才培育、引進和保障工作,草案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加強傳統工藝美術實踐型、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支持技藝水平較高的人員帶徒學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健全傳統工藝美術人才職稱評定和技能人才評價方式;鼓勵校地合作,引導建立傳統工藝美術人才培育基地、產學研合作基地,支持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設置傳統工藝美術相關專業,開展理論研究和從業人員培訓。同時,在國務院已將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的評選,轉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舉辦的背景下,根據我省實際,通過公開遴選將省工藝美術大師、省工藝美術名人的認定轉由傳統工藝美術社會組織承擔,規范了評審認定機構的確定以及認定工作的組織、監督等,并明確了省工藝美術大師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發揮優秀人才在保護傳承中的示范帶動作用,持續推動人才隊伍建設。
(四)著重促進產業發展。為更好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和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草案在產業集聚、創新發展、宣傳推廣等方面進行了完善,要求加強傳統工藝美術產業集群、產業園區、特色村鎮、集聚地等傳統工藝美術特色區域建設;設立傳統工藝美術博物館、陳列館等專業場館,鼓勵組織或者個人向專業場館捐贈傳統工藝美術作品;鼓勵設立發展基金,用于傳統工藝美術的教育、科研、開發和人才培養;加強對傳統技藝的挖掘傳承,提升行業創意設計能力,培育推廣特色品牌,促進傳統工藝美術交流展示,等等。
以上說明連同《條例(修訂草案)》,請一并予以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