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緊緊圍繞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持續聚焦省委省政府八個“行動方案”和兩組“若干措施”,精準確定監督項目,創新監督工作方式,推動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貫徹落實,推動法律法規全面有效實施。
一、圍繞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1.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科技類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責任部門:預算工委)
2. 聽取和審議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于打造江蘇產業科技創新中心,開展提升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外資研發中心、科創板上市公司的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教科文衛委)
3. 開展“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能力建設,推動長三角知識產權一體化高質量發展”聯動調研。(責任部門:財經委)【專題調研】
二、圍繞加快建設制造強省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4.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2025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財經委)
5. 聽取省政府關于全省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財經委)
6. 聽取和審議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全省推進傳統產業煥新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財經委)
7.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2024年度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預算工委)
8. 開展省“十四五”規劃實施情況和“十五五”規劃綱要編制專題調研。(責任部門:財經委)【專題調研】
9. 開展智能物聯產業和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聯動監督調研。(責任部門:財經委)【專題調研】
三、圍繞高水平建設農業強省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10. 聽取和審議省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會關于實施深化農村改革創新專項行動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農業農村委)
11. 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江蘇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實施情況。(責任部門:農業農村委)
12. 開展全省幸福河湖建設情況專題調研。(責任部門:農業農村委)【專題調研】
四、圍繞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省建設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13. 聽取和審議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于推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教科文衛委)
14. 開展全省對臺青年交流工作專題調研。(責任部門:民宗僑外委)【專題調研】
五、圍繞強化基層治理和民生保障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15. 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情況。(責任部門:監察司法委)
16. 聽取和審議全省監察機關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監察司法委)
17. 聽取和審議省法院關于全省法院涉外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監察司法委)
18. 聽取和審議省檢察院關于全省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監察司法委)
19.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2025年度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工作評議。(責任部門:社會委)
20.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2026年度民生實事項目編排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社會委)
21.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加強困難群眾兜底性民生保障工作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社會委)
22. 聽取和審議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于關愛學生身心健康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教科文衛委)
23. 檢查《江蘇省基層衛生條例》實施情況。(責任部門:教科文衛委)
24.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民宗僑外委)
25. 開展全省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專題調研。(責任部門:社會委)【專題調研】
26. 開展《江蘇省推進長三角區域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規定》實施情況專題調研。(責任部門:社會委)【專題調研】
27. 開展全省被撤并鄉鎮建設發展情況專題調研。(責任部門:環資城建委)【專題調研】
28. 開展全省宗教場所管理工作專題調研。(責任部門:民宗僑外委)【專題調研】
六、圍繞建設具有世界聚合力的雙向開放樞紐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29. 聽取省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關于抓住“一帶一路”合作機遇促進外貿創新發展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民宗僑外委)
七、圍繞加強高水平創新人才引進培育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30. 聽取和審議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社會委)
八、圍繞推進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行動方案開展監督
31.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2024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環資城建委)
32. 聽取和審議省人大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太湖流域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環資城建委)
33.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責任部門:環資城建委)
根據監督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年度計劃和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等情況監督,共聽取5項工作報告。加強對省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監督,聽取和審議部分省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履職情況報告并開展評議,組織對部分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法官、檢察官履職情況開展監督。加強對新出臺的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監督,對實施滿二年(2022年制定或修改)的省級地方性法規,由有關專門委員會對法規實施主管部門關于法規實施情況的書面報告進行審議,連同審議意見報告,印發常委會會議。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健全完善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聽取和審議關于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推進備案審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備案審查工作整體水平,努力實現“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切實維護法治統一。